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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14-10-22 16:10:57| 【阅读:321】

 

《劳动合同法》 2 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第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 3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

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

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

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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