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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2014-10-27 09:10:16| 【阅读:321】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3)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号)(4)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地址:天河路17号润粤大厦,乘233路公共汽车至动物园南门,天河立交桥脚)(5)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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