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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机械行业和职业技术院校首届模具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3-09-16 17:04:14 | 来源: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阅读:321】

制造企业、职业技术院校: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自主品牌、技术和产品的快速更新,从事模具制造领域的技术工人队伍不断扩大,具备高素质、高技能的模具制造人才也越来越受到青睐。为了规范模具工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模式,宣传贯彻《模具工国家职业标准》,推进全国范围内的模具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满足模具制造行业对制造工人不断增长的需求,提升院校模具专业师生综合职业能力。为此,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举办“全国机械行业和职业技术院校首届模具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型

  本届竞赛活动属于全国机械行业竞赛项目。

二、竞赛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竞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和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包括命题组、裁判组和仲裁组)主要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工作。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竞赛原则、标准、内容与方式

  本届竞赛遵循“积极参与、同台竞技、赛鉴结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赛依据《模具工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组织考核。以检验选手对模具零部(组)件的最终加工、模具装配、试模与修模,模具零部(组)件及总装配的质量检验能力,以及选手对本职业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决赛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以实际操作、技术答辩和笔试的形式分别进行。其中操作技能考核以模具组装调试为核心内容。参赛选手任选一小型冷冲模具或注塑模具,比赛试件由竞赛组委会提供。

四、 参赛人员

  此次全国机械行业首届模具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为机械工业企业从事模具制造的人员;全国中等(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高等职业院校模具专业毕业班在校生;以及模具专业的教师。本届竞赛暂设三个组别:企业职工组、院校教师组、院校学生组。

五、 报名程序

  预赛:由各企业(企业集团)及院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向竞赛办公室备案。

  决赛:在预选赛基础上,各参赛单位从预选赛获得前5名选手中选择2到5名人员,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机械行业首届模具工竞赛总决赛阶段的比赛。

六、竞赛进度安排

  2009年7月-9月,竞赛前期准备阶段:制订竞赛方案;召开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会议;成立竞赛各级组织机构;下发竞赛活动通知启动比赛。

  2009年10月-12月,预选赛阶段:成立预选赛组委会;完成参赛选手报名工作;编制竞赛复习辅导资料;预选赛试题的命题工作;组织实施预选赛;组织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班。

  2010年1-3月,决赛准备阶段: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编制决赛复习辅导资料;开展决赛试题的命题工作;完成经费筹集工作。

  2010年4月,决赛阶段:开幕式;确认选手身份并进行赛前教育;对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赛场监考、评判打分,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表彰暨闭幕式。

七、 颁证与表彰

  ㈠对企业选手和院校教师选手,在决赛中取得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且各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本职业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㈡本届大赛决赛各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㈢对本届竞赛各组别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企业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技能标兵”称号;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院校学生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技能新星”称号;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院校教师选手,授予全国机械工业“育人标兵”称号,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㈣对本届竞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本职业国家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㈤对本届竞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前30%名次的选手,颁发本职业国家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㈥本次大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次大赛另设最佳组织奖、最佳竞赛文明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八、其他事宜

  本次竞赛经费本着“多方筹集、精细预算、严把支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和管理。预赛经费由参赛企业自行解决;决赛经费主要来源于参赛选手报名费、参赛企业、院校赞助费等。

  请各参赛企业、院校根据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协调、勤俭办赛,努力提高竞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甲397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闫  欣、何 铮、孙 颐、史仲光

  电话:010-63313096、010-63467162

  传真:010-63490074

  E-mail:jxjdzx@126.com

  邮政编码:100055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职教分中心

  联系人:刘  辉、何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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